成都航空托運怎么處理破損包裝

在成都航空托運進港操作中,貨物出現下列情況即被視為破損:
> 包裝或貨物有損壞(包括破損:劃痕、凹痕、撕破、部分封箱帶戳破但仍是原來的
封口、被弄臟。
> 腐爛、潮濕。
> 貨物不全(懷疑被竊工
> 精密儀器的防震標簽變色、傾斜標簽或溫度標記超過標示的正常值。
1.1. 破損報告的開具
令 理貨人員應及時在理貨清單上記錄下破損件數和破損情況,并拍照留底(在拍破損照片
時應盡量將破損貨物連同所裝載板箱一同拍下);對于破損較為嚴重的貨物、內物可能
缺少的貨物、有被盜跡象的貨物要稱重,并記錄下貨物的實際重量。
◊ 原則上,破損報告一律應在理貨完成前出具,在航班結束后,隨理貨報告一起交給單證
部,不得有遺漏和延遲。提貨時如須出具破損報告,應報告LEADER到現場確認后方
可出具,并簽名確認,除LEADER外其他員工不得私自簽發(fā)。
◊ 當貨物發(fā)現有破損時,如果能看到貨物的內包裝或內容物時,應該對貨物的外包裝采取
補救措施;
◊ 理貨人員遇到進港貨物破損,內物已經可見,如破損部位不大,能使用"破損標簽"
封住的,應使用"破損標簽"將破損處封住,防止貨物缺失。
◊ 如破損部位較大或貨物泄漏需要處理的,應先使用纏繞膜包裹破損部位,在纏繞膜的末
端粘上"破損標簽”,并在接近破損部位的纏繞膜邊上也使用“砌標簽”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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